相片里(2 / 2)

里见并没有喜欢或者感兴趣的事物,只是常年练习察言观sE后,他懂得要怎么让自己看起来更讨人欢心。

所以他为了父亲去学了绘画,为了母亲去学了钢琴,为了他喜欢的家庭老师拼命练习书法。

看书、马术、篮球、高尔夫、八尺……同龄人学一样都觉得吃力的东西,他就像折断一枝花一般信手拈来。

里见并不觉得优越,反而更多是厌恶,他从不炫耀这些,只是在有需要时利用而已。就像是放在cH0U屉里最后一格的工具箱,只有东西坏了才会想着拿出来,平时只会生灰。

父母离婚后,他得到一笔普通人不敢想象的巨款,多到能让那些有钱人对他俯首称臣。他再也不用讨任何人欢心,到再后面一点,他甚至已经想不起来他是为了谁学这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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